關于東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石化分公司芳烴聯合裝置升級改造項目環保配套設施的公示
時間 : 2016-03-27 13:11:42
東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石化分公司芳烴聯合裝置升級改造項目位于墾利勝坨工業園勝利路以南,合益路以西,東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石化分公司現有廠區內。廠區內現有項目包括:60萬t/aMCC裝置(包括原料預處理和MCC裝置)、30萬t/a氣體分餾聯合裝置(包括氣分、MTBE、產品脫硫及脫硫醇)、10萬t/a芳烴加氫裝置(包括干氣制氫和輕芳烴加氫)、0.5萬t/aNaHS制取裝置、140t/h污水處理系統、40t/h酸性水汽提裝置。廠區內現有項目均達產運行。
芳烴聯合裝置升級改造項目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要求。主要包括25萬噸/年輕芳烴加氫升級改造裝置、15萬噸/年烷烴脫氫裝置(包括5000Nm3/h烷烴脫氫PSA提氫裝置一座、裝置輔房一座)、40萬噸/年中芳烴加氫改質裝置、20000Nm3/h甲醇制氫裝置。依托廠區內現有酸性水汽提裝置、污水處理系統、油氣回收設施、火炬等公共輔助設施。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主要包括廢氣治理、水處理、固體廢棄物處理與處置、噪聲控制、環保監測儀器等, 費用總計5300萬元。
項目裝置區按工藝流程、物料輸送方向進行布置,縮短管道、降低能耗、便于檢修,有利于生產及安全。儲運區位于廠區西北部,設物流大門,靠近公路,有利于原料、產品裝卸運輸。污水處理站及事故水池的設置有利于收集全廠污水及事故狀態時蓄水及用水。地面火炬設置于廠區東北角,遠離聯合裝置區和儲罐區,有利于生產安全。本項目裝置設置150m的衛生防護距離,罐區及裝卸區設置100m衛生防護距離,衛生防護距離內無敏感目標。
一、廢氣
試生產期間,驗收監測烷烴脫氫裝置導熱油爐、甲醇制氫裝置導熱油爐SO2、NOX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表2限值要求,煙塵滿足《山東省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2374-2013)表2限值要求;中芳烴加氫改質裝置進料加熱爐、分餾塔塔底重沸爐、輕芳烴加氫裝置加熱爐A、加熱爐B、烷烴脫氫裝置預熱爐、加熱爐、循環氫干燥爐、甲醇制氫預熱爐排氣筒,煙氣中煙塵、SO2、NOX滿足《石油煉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0-2015)表3標準。
驗收監測期間廠界非甲烷總烴、苯、甲苯、二甲苯達到《石油煉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0-2015)表5標準;硫化氫、氨、臭氣濃度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二級標準。
二、 噪聲
項目噪聲來自各生產裝置中的泵機、風機、加熱爐、空冷器、循環水站、空冷器等。其聲壓級為75~95dB。設計中采用以下措施減輕對外界影響:①選用低噪聲設備;②對大功率機泵加隔聲罩,進行隔音處理;③對壓縮機進行消聲、隔聲、吸聲及綜合治理;④加熱爐選用低噪聲噴嘴,并采用隔音罩;⑤平面布置上,將高噪聲的機泵布置在遠離廠界的區域,以減少對外環境的影響,試生產期間,驗收監測各廠界晝間噪聲最大值為57.8dB(A),夜間最大值為48.0dB(A)。晝間、夜間噪聲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三類標準要求。
三、廢水
項目實施“雨污分流”排水制度,全廠設置含硫污水、含油污水、生活污水、雨水清凈下水以及初期雨水事故水等排水系統。公司設置了規范化的廢水排放口,并安裝了廢水在線監測設備,試生產期間,驗收監測廠區污水站排口COD、BOD5、氨氮、SS、硫化物、石油類、全鹽量、總氮、總磷日均最大濃度分別為247mg/L、36.9mg/L、7.5mg/L、6.2mg/L、0.2mg/L、3.4mg/L、740mg/L、15.9mg/L、0.07mg/L。pH在7.4-7.6之間,滿足《石油煉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0-2015)表1(間接排放至)以及墾利縣利河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協議標準。
四、固體廢物排放、處置及綜合利用措施
加氫過濾的廢油、酸性汽提得到的廢油、罐底油渣、污水站污油回煉;廢瓷球、廢吸附劑、廢脫氯劑由廠家回收;廢催化劑、廢保護劑委托尉氏縣聯盛有色金屬有限公司處置,生活垃圾由環衛清運。項目現處在試運行階段,各種危廢均未產生。
項目生產車間、污水收集及處理系統、危廢庫、裝置區、罐區、事故水池等均作了相應的防滲防腐處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辦公樓南側種植觀賞花草,西側種植大葉女貞、冬青及景觀草坪,廠區道路及周圍栽種柳樹等,廠區主路栽種法國梧桐,主路路東側及辦公樓北側栽種大面積柳樹,部分區域播撒草種等灌木進行廠區綠化。
公司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在東營市環保局備案,備案編號370521-2016-050-M。廠內裝置區儲存了濾毒罐、急救箱、護目鏡、防毒半面罩、重型化學防護服等環境風險應急物資。并定期進行應急演練。
東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石化分公司
2017年3月24日